各会员单位:
近年来,我国
智慧交通行业发展迅速,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车路协同等方兴未艾,有力支撑和推动了公路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。为适应未来发展趋势,充分发挥公路学会在学术交流、技术研讨、成果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,共同推动我省智慧公路建设与发展,辽宁省公路学会拟增设“智慧公路交通专业委员会”。根据《辽宁省公路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》,在成员单位中产生主任1人,副主任2-3人,秘书1人,委员若干名。
一、成员单位及人员要求: 1.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2.在智慧公路交通领域取得一定成就;
3.热心和关心委员会工作;
4.应为独立法人单位,学会会员单位;
5.专业委员人选须为辽宁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,由成员单位推荐,经所在单位确认同意。
二、成员单位申报及人员推选程序: 1.申报:成员单位填写《辽宁省公路学会智慧公路交通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申报表》(见附件 1),不用加盖公章,7月30 日前将 word 版文件发送至邮箱(glxh2005@163.com)。
2.人员推选:申报的成员单位推选专业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候选人。填报《辽宁省公路学会智慧公路交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推选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。
3.报送材料:《辽宁省公路学会智慧公路交通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申报表》、《辽宁省公路学会智慧公路交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推荐表》审核通过后,签字加盖公章,于 8月10日前邮寄至辽宁省公路学会秘书处。
地 址: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-1号 辽宁省公路学会
收件人:苏 哲
电 话:13904059087 /交通小号666888
附件:1.辽宁省公路学会智慧公路交通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申报表
2.辽宁省公路学会智慧公路交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推荐表
辽宁省公路学会
2022年7月11日